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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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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7 11:25:56 打印 字号: | |

张永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案件执行难”的建议》(第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定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明确由我院执行局牵头办理。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办理方案,部署、督办办理过程,听取情况反馈,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两级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中院党组“12333”工作思路和“十个一”建设活动要求,牢牢把握“公平与效率”主题,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紧盯执行质效指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统筹推进日常执行工作和执行重点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面执结案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依托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执行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执行宣传及调研。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已于2024年7月初以书面形式向您做了汇报。今年1-8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137件,执结5826件,结案率81.63%。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1536件,下降17.71%;执结案数同比减少1291件,下降18.13%。其中首执案件4678件,执结3674件,执行完毕1740件,终结执行1061件,终本执行844件,执行到位金额95966.75万元,执行到位率36.21%。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在坚持整体谋划全面推进执行工作的同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两级法院还做了以下工作。

一、以试点改革推进解决执行难

(一)“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2024年3月,省委政法委确定商洛为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试点地区,两级法院认真按照试点要求加以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市中院成立“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落实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基层法院推进落实。市中院执行局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及两次执行工作调度会上对落实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有效运用考核办法。组织学习《平安商洛建设执行难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部分考核实施细则》,在确定考核范围时采取“重点确定+随机抽取”的办法,发挥制度优势,以考核目标要求倒逼各责任单位履行执行联动职责。建立自动履行催告制度。推行自动履行催告制度,发挥审判部门熟悉当事人和案情的优势,在送达裁判文书时督促当事人在裁判生效后自觉履行。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有关信息上传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推送至商洛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三是优化执行系统查控功能。“两平台一中心”的信息化办案框架基础上,部署开通了执行流程智能辅助、案款智能化监控等6项新的办案系统,强化系统适用,以信息化的应用推动执行工作开展。

(二)人民法庭执行案件机制全面铺开运行

为解决案多人少、执行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今年6月份开始在全市法院推行人民法庭执行案件机制试点。5月24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上市中院向全市法院介绍了丹凤法院、山阳法院及外地法院法庭执行案件的做法和经验,要求各县(区)法院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好人民法庭执行案件工作,确保法庭办理执行案件试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县区法院积极落实,洛南法院印发《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工作方案(试行)》并开始运行。丹凤法院确定人民法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直接办理执行案件,由立案庭统一审查立案,转交执行事务团队进行网络集约查控,并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将涉案当事人少、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执行案件分流至基层法庭执行。山阳法院以案件类型分类,对四类案件明确由人民法庭负责办理,如人民法庭审结的结案标的在一万元以下民商事案件,且被执行人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位于本院辖区的,法庭审结的民商事案件所对应的追缴诉讼费用的等类型案件。商州区法院建立“结对”制度,五个执行团队分别指导五个法庭案件执行。同时各县区法院执行部门强化对人民法庭执行案件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加强法庭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执行部门的业务骨干对法庭工作人员进行带案指导、参与疑难案件的研判,不断提高法庭干警执行工作能力,确保执行案件质量。试点工作开展三个月来以来,全市共有18个人民法庭执行案件211件,有效的减轻了执行法官的工作压力。

(三)执行网格化管理试点平稳有序开展

在前期调研基础上,依托平安综治工作网格管理机制,6月起在商南法院开始推进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入手,打造“执行+综治+网格”的工作格局,有效破解查人找物难、法律文书送达难、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制约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二、扎实推进重点工作,破解执行难题

(一)交叉执行破除执行阻力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指出,解决执行工作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影响的问题的办法就是做实交叉执行,充分释放交叉执行的效能。商洛两级法院成立了交叉执行专班,坚持规范性、必要性、便利性三大原则,严格把握交叉执行案件的条件和范围,对在执案件进行了认真排查梳理。对其中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不当干预的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等特殊群体的执行案件和当事人信访反映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的执行案件,在与原办案法官逐案座谈沟通,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和困难,研判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和执行措施的基础上,依法指定异地法院执行。7月份以来共指定异地法院交叉执行案件124件。对交叉执行的案件,市中院交叉执行专班建立交叉执行案件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指导原执行法院和接受交叉执行法院做好案卷移送、立案执行等各项工作。接受交叉执行法院畅通与原执行法院的沟通联动机制,原执行法院克服传统属地思维的束缚,与接受交叉执行法院通力协作,共同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工作,推进案件执行。目前已执结案件23件,有效破解了一些地方保护、不当干预等制约执行工作开展的问题。

(二)执破融合化解执行积案

为推进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化解执行积案、畅通市场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两级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文件和规定要求,扎实开展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工作。一是严格把握执转破的条件和程序。今年来对前期办理的涉企执行案件进行筛查,区分被执行企业“失信”和“失能”,对被执行企业没有财产或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执转破条件的案件,及时履行告知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转入破产程序。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优先移送终本案件中无财产、无经营场地、无管理人员的“三无”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进行破产出清。三是强化部门工作衔接。两级法院执行部门不断强化和立案部门、破产审判部门协调沟通以及破产管理人沟通会商,做好工作程序衔接。今年来共召开执转破移送审查研判会2次,研判案件9件次,分析研判执转破移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思路,提高执转破案件移送效率。截止目前已做出执转破决定案件9件,涉及执行案件300余件。

(三)终本出清有效化解“执行不能”案件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案件的阶段性结案方式,该制度运行来全市两级法院有终本案件13000余件。为依法有序化解终本案件数量大这个“历史包袱”,给“执行不能”案件一个出路,6月份开始两级法院扎实开展“终本出清”工作,对终本案件进行清理。两级法院组织专门力量对全部终本案件进行梳理、核查、汇总,建立各类终本案件台账,并区分梳理不同主体、标的大小、“失能”实际、是否系违规终本等进行区分梳理,采取实质剥离、救助化解、交叉执行、执破融合、依法执行等方式,分类制定化解方案,清理处置。对恢复执行的终本案件,坚持进村入户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落实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基层力量做被执行人说服教育工作,争取被执行人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自觉履行、配合法院执行,或者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或者减少债务的协议,促进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同时从严把握适用终本结案方式的标准,规范终本结案的程序,严防违规终本,从源头上减少终本案件增量。截止目前两级法院已清理终本案件1200余件.

三、强化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推进财产刑执行走深走实

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是刑事司法保障人权、打击犯罪的有力抓手,亦是展现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两级法院把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工作放在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全力抓好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工作。一是做好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工作,力促自动履行。加强对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和释法普法工作,并通过被执行人做好其亲属的工作,主动走访被执行人家庭,做被执行人亲属工作,引导被执行人亲属主动代为履行义务。二是拓宽财产发现途径,全力查控执行财产。强化悬赏举报制度的适用,通过悬赏征集财产线索,最大限度发现可执行、应执行的财产。强化传统财产调查方式的适用,赴被执行人住所地、以往工作生活地,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财产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借助社会力量,深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精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三是加快涉案财产处置。对查控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财产的权属、性质、占有和控制情况,及时启动评估拍卖。注重优先采取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确定拍卖、变卖参考价,缩短财产变价时间,提高财产处置的效率。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汇聚执行合力。强化与刑事、民事审判部门沟通,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执行依据、判决内容和涉案财产的认定处置等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判,确保案件高质高效执行。今年1-7月共受理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案件450件,执结380件,结案率84.44%;移送执行金额99635.22 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3796.1万元,执行到位率13.84%。

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持续深化完善

持续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今年上半年在对被执行人商洛境内的不动产实现线上查控的基础上,积极与省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实现了被执行人全省范围内的不动产的线上查控。8月份与市税务局就执行工作中不动产询价、被执行人涉税信息查询、税费征缴数据共享等三方面协作多次沟通协调,签订《关于建立执行协作配合机制的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是对执行工作要加强府院联动的具体实践,更是落实陕西省委和商洛市委《关于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近期还拟定了《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对失信党员和公职人员实施信用惩戒的意见》《关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控被执行人执行联动协作的实施意见》草案稿,目前正在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部门的意见。

五、持续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持续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的执行队伍,加强干警轮岗交流,调整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到执行岗位,不断选优配齐配强执行力量。制定干警学习教育的计划,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实战锻炼和岗位练兵,通过内部总结交流经验、分享办案体会、发挥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等方式,强化现有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更新执行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执行干警调查研究、总结提炼的水平和处理急难险重问题的能力。扎实开展执行系统纪律作风专项督察整改、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整改、执行领域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正面典型和英模精神激励、鼓舞广大执行干警干事创业,锻造蓬勃向上、忠诚干净担当、风清气正的执行队伍。自觉接受监督,做好沟通联络,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执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反馈办理情况,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两级法院的努力,解决执行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要求仍存在不小的差距,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执行联动乏力、机制运行不畅,信息化应用程度低、作用发挥不够,执行质效横向比较仍有差距,执行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执行办案第一要务。突出执行强制性,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尽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严格规范办案流程节点和办理时限,依法推进执行信息化,强化信息化手段和措施的适用,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二是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试点改革。按照试点改革的目标和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解决执行难联动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创新和拓展执行措施,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确保试点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坚持立审执一体化。树立立审执一体化思维,积极配合立案、审判部门做好诉讼保全裁定及执行工作,以保促执。强化审执衔接、审执互商,根据个案特点开展执行工作。加强执前督促,督促引导当事人主动自觉履行,达到执源治理和执行质效提升的双赢效果。

四是抓好抓实执行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好上级法院关于交叉执行、执破融合等工作的要求,重点发力,攻坚难案、骨头案,既用力、用智解决群众诉求,又要用心、用情解决案件中存在的矛盾问题。

五是扎实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坚持开展灵活多样的执行专项行动,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政法委汇报,争取各部门支持各方理解,形成府院合力。以雷霆行动打出声威,敢动真格,敢于碰硬,既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又融入执行的善意文明,做到原则与灵活并用,实现依法高效执行。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江炜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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