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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周梦琳:环资审判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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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12 16:03:55 打印 字号: | |

“一起案件就是一段人生。”对周梦琳来讲,每一起鲜活的案例都充满着人间烟火气。

2019年,周梦琳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被告人苏某在没有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耕地上挖砂,形成一个深2米、占地18亩的大坑。

这是一起严重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案件。

“如果简单判处刑罚,这个大坑谁来恢复?”周梦琳十分忧心。她邀请自然资源部门专家组到现场评估,结论是至少得花费30万元填坑培土,才能让该块土地恢复种植条件。

作为主审法官,周梦琳明白恢复生态难度非常大。开庭那天,经周梦琳释法明理,被告人苏某痛哭流涕,表示一定认真悔过,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理。

“我觉得时机成熟了,便真诚地告诉他们,痛哭不是真正的悔罪,身为秦岭人,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秦岭生态。如果能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让土地恢复耕种条件,法院才会从宽处理。”周梦琳回忆道。

庭审后,周梦琳没有立即判决,而是多次打电话给被告人家属做工作,告知其修复生态的从宽处理政策。后被告人家属经多方筹资,寻找土源,填埋深坑,重新植土。自然资源部门专家组经鉴定,出具了耕作层达标意见。法院最终对被告人苏某从轻处刑并宣告缓刑。

作为一名环境资源审判法官,周梦琳深切认识到,环境保护不是单打独斗,保护环境,仅凭司法审判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加强沟通协调,而且需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才能形成合力、事半功倍。

秦岭红豆杉系陕西原生物种,至今生存已有250万年,有“植物大熊猫”的美称。2019年,周梦琳受理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石某因非法采挖野生红豆杉被判处刑罚后,一个难题出现了:怎样依法收缴涉案野生红豆杉,交到哪里去,由谁来保护?

为此,周梦琳多次深入辖区实地调研,向院领导请示汇报,积极协调寻找解决办法。2022年6月,全国首个“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在洛南县城南的音乐小镇成立,周梦琳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该基地由洛南县法院、县林业局和县音乐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协作共建,是集“司法修复”和“生态康养”为一体的立体式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按照基地运作协议,县林业局提供资金技术,音乐小镇负责提供林地及平日基地园林管理和养护,法院将需要补植的红豆杉组织移栽到基地。

“该基地的建立解决了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异地补植复绿‘一地难求’的问题,也成为老百姓休闲康养的另一胜地,同时发展壮大了秦岭濒危珍稀植物物种数量,是集司法修复和生态康养为一体的立体式司法保护基地。”周梦琳说。

 
责任编辑:王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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