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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德:法治护航 聚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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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5 14:48:32 打印 字号: | |

法治护航 聚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

——访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

商洛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一都四区”建设要求,围绕省高院“1281”工作计划和全市法院“12333”工作思路,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为提升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就如何持续增强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商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结合商洛实际,请您介绍一下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张宏德:商洛两级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把握民商事审判工作对于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社会运行、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特别是自2021年市委提出打造“一都四区”建设目标以来,商洛中院及时召开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制定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0余项制度,扎实开展联企送法“双百”活动,成立商洛市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分中心、商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工作室。3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6472件,审结54561件,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商事纠纷,为商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记者:商洛两级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哪些工作亮点,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宏德: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我们主要做了5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机制,常态保障。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要求,商洛中院依托“双百”活动,制定了《企业反映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用具体制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全市法院共收到企业反映各类问题243件,干警通过解答咨询、普法说理、诉前调解、联系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和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全部妥善处理。

二是创新方法,多元保障。围绕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4场,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涉知识产权和涉企执行典型案例28起,通过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享课堂”“普法小课堂”等方式,持续为企业量身制定法律服务清单,累计发放《写给民营企业家的30项法律风险提示书》《案例选编》等1500余册。设立“法官联系企业工作室”“驻企法庭”,建立法官“一对一”联企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征求司法服务意见,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服务。

三是联动发力,源头保障。商洛两级法院强化府院联动,积极推进商事领域诉源治理工作。商洛中院联合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出台《关于推进商会调解委员会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商事调解委员会作用,提高商事纠纷解决便利度。在价格、消费、劳动争议、教育培训纠纷等领域,与相关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开展“百名干警下村组、矛盾化解到基层”活动,建立“法庭+”“法官+”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涉企纠纷化解在诉前。

四是执破并举,妥善保障。商洛两级法院在涉企执行案件中,注重司法的刚性和柔性、力度和温度的平衡,扎实开展“秦岭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建立警法合作工作站,快速办理对涉案车辆的查封、解封、续封业务,提高涉企案件执行效率。出台了《民事执行预惩戒措施实施办法》,对中小微民营企业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惩戒预警等执行方式,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在全市法院开展破产审判“大调研、大练兵、大提升”活动,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全省率先与银行搭建破产管理一体化办案平台,协调市发改委等10余家单位,构建“政府领导、法院主导、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企业破产处置机制。成立了商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助推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五是打造品牌,能动保障。全市法院干警在贯彻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形成具有商洛法院特色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建立一个职责,即法官包联企业工作职责卡制度;完善一个通道,即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制度;制定一个办法,即企业反映问题研判处理办法;推出一个措施,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确定一个底线,即法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坚守的廉洁自律底线,机制目前运行平稳。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商洛中院牵头负责的三项指标排名全省第二,4个优化营商环境案例入选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


记者:今年,商洛两级法院就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体思路是什么,有哪些工作打算?

张宏德:下一步,商洛两级法院将围绕巩固深化“三个年”活动要求,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产权司法平等保护理念,认真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增强司法公信,提高审判效率,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帮助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优“双百”活动,高质高效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全力服务保障商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营商环境专家“人才库”,定期分析研判涉企案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化解办法,确保涉企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坚持常态化府院联动,促进有价值危困企业再生、“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妥善办理破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涉房地产纠纷,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合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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