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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法律课堂(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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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16 16:23:18 打印 字号: | |

问:中小投资者如何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

答:目前,多数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处于分离状态,绝大多数小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是由大股东或经理掌控,知情权成为中小投资者了解公司运营状况的最基础的权利,没有知情权,股东的其他权利将成为空中楼阁。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和公司制定其他规章的重要依据;股东名册是记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情况及其所缴纳出资额多少等事项的名册,是公司对股东发出通知、确定股东、确认出资转让效力的依据;公司债券存根指依法记载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有关事项的簿册,它可以便于后续公司内部的留存备查,并且在侵犯合法权益时,是维权的关键;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记录是关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记录,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依据;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决议是公司经营决策情况的重要部分,分别负责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管理和监督工作;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综合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股东查阅后可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对如何运用公司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拥有决定权,有权了解公司财产的使用情况及有关的经营事项,并且有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进行监督。因此,对反映公司财产使用情况和经营决策的有关资料,股东理应享有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具体表现就是查阅和复制这些资料的权利,同时通过股东知情权也有利于促进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如公司未依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保障股东知情权,中小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王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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