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院工作二十余年,她深深扎根于秦岭山区,贯彻“生态修复优先”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理念,以司法之力守护秦岭绿水青山。
巾帼柔情解千结,她身处办案一线,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以拳拳爱民之心传递法律温暖,被大家亲切称为“金牌”女庭长。
法治路上,她精研业务,大胆创新,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市“巾帼标兵”等称号,20多篇调研论文、裁判案例在中省市获奖。
她,就是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获得者、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周梦琳。
周梦琳,女,197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洛南县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大美秦岭的“守护者”
秦岭红豆杉系陕西原生物种,至今生存已有250万年,有“植物大熊猫”的美称。2019年,洛南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结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石某因非法采挖野生红豆杉被判处刑罚后,一个难题出现了。怎样依法收缴涉案野生红豆杉,交到哪里去,由谁来保护?这些都成了周梦琳的“心病”。
为此,周梦琳多次深入辖区实地调研,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并积极协调寻找解决办法。2022年6月2日,随着全国首个“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在洛南县城南的音乐小镇成立,周梦琳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该基地由洛南县法院和洛南县林业局、洛南县音乐小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协作共建,是集“司法修复”和“生态康养”为一体的立体式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法院督促当事人把依法收缴的植物资源种植到保护基地,由三家单位发挥各自专长,分工合作,跟踪管护,以达到秦岭生态康养的目标,周梦琳介绍。
近年来,在周梦琳的带领下,洛南县法院环资庭创新司法实践,逐步打造“生态修复优先”环境资源审判模式,收缴罚金22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58万元,恢复耕地、林地100余亩,整修河道、垃圾场34处。周梦琳个人更是审理了商洛市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以及辖区“307”红腹锦鸡系列案,有力保护了秦岭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让秦岭生态得到恢复。
司法为民的“独行侠”
“民告官”能赢吗?法院敢收案敢判政府输的官司吗?“敢”,这是从事近十年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周梦琳给出的铿锵回答。
时间拨回到2015年的春天。
彼时,恰逢洛南县法院被确定为全市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法院,管辖商州区、丹凤县和商南县境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立案登记制也即将在那年的5月1日实施。
正所谓巾帼不让须眉。面对集中管辖和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数量急剧攀升压力、面对大量信访户涌入法院起诉政府机关、面对新类型复杂案件层出不穷的现状,周梦琳毅然接过行政庭审判任务的重担,她没有退缩,而是选择迎难而上。
当年,洛南县法院“民告官”案件数量比上年剧增9.44倍,其中有85起案件的原告有信访经历,14人有多次进京上访史,有26人信访超过5年,办案压力前所未有。但周梦琳和他的“战友们”心怀法治梦,无畏无惧,对案件应收尽收,并审慎果断审理,坚决撤销一批违法行政行为,驳回部分原告的无理诉求。
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周梦琳立足行政审判工作实际,注重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通过从审判台走向讲台的授课方式,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有效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依法应诉的水平,以实际行动助推管辖区域法治政府建设。2015年以来,洛南县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千余件,无一起错案、缠访闹访案件,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称赞。
法治路上的“追梦人”
繁重的行政审判和环资审判业务之余,作为陕西省审判业务专家、洛南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梦琳总会利用工作间隙、晚上或节假日时间,及时给自己“充电”“加油”。爱学习、勤思考、善钻研、重创新是多年来周梦琳一直保持的习惯。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我是郭某某,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系被告聘请的专家,下面我就本人出具的书面专家意见进行解释说明……”
2022年7月,洛南县法院在公开审理商州区某矿业公司诉辖区某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拆除及行政赔偿一案中,首次适用专家辅助人员出庭制度,4名专家就出具的意见出庭解释说明,并接受合议庭和各方当事人询问。
这是周梦琳在行政审判中发挥司法能动性,开阔办案思路的又一次新尝试,是对专家辅助人员出庭制度的一次鲜活实践,为案件的准确判处奠定了基础。经过专家解释说明,以及接受询问,并通过细致的法庭调查和辩论,案件争议事实当场查明,取得了预期效果。
多年来,周梦琳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落实“生态修复优先”司法理念,立足丹江、洛水流域生态安全和秦岭南麓生态环保,打造了环境资源审判的“洛南模式”。
周梦琳先后两次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连续四年被陕西高院评为调研先进个人。曾被授予商洛市“巾帼标兵”、人民法院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并获商洛市“最美法官”、全市十佳优秀女法官等称号。2022年4月,陕西高院评选周梦琳为环境资源审判先进个人,2022年11月,周梦琳被评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