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商洛中院受理的陕西麓苑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债务人住所地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该案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工会代表、部分债权人、债务人参加会议。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对该案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座谈。
合议庭作为会议召集人向债权人通报了案件受理情况并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随后,会议依法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管理人代表向会议做出了《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审查工作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等报告,并向会议提请核查债权;依法公开聘请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分别就审计工作和评估工作情况向债权人会议做出了报告;管理人结合案件情况,提交表决《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及《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等方案。经投票,上述议题均表决通过。
会后,陈彩喜、合议庭组成人员与管理人和债务人、部分债权人进行了座谈,了解前期工作情况,并对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要高点站位,加强府院联动的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与法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把破产工作放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大局高度做实做好;二要心系群众,把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维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解决职工的保险问题,帮助失业职工再就业,齐心协力做好稳定工作;三要依法办理,充分发挥法院主导作用,在破产程序的每个环节发挥积极作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四要规范管理,规范管理人选任并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履职,督促破产管理人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充分保证了全体债权人的参加、知情和表决权利,会议的成果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商洛中院将在依法审理、有序推进的同时,探索通过规范破产相关程序强化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进而高效推进资产配置,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