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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媒体】宣传基层行”体验采访活动走进商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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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丹江 崔佳君  发布时间:2022-08-02 09:53:12 打印 字号: | |

7月27日至29日,陕西高院宣教处处长张娅一行带领新华网、人民日报、中新社、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西部法制报、西部网、陕西网媒体记者到商洛法院,开展为期三天的【法院+媒体】宣传基层行”第二站“司法守护秦岭绿水青山”体验采访活动。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宏德,党组成员、副院长殷本明、王斌,柞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陈晓琴,洛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路漫游,柞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支社旗等分别接见采访团。商洛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金林行政庭、环资庭、政治部宣教科干警全程陪同。

采访团一行首先来到柞水县,全方位了解法院在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进秦岭生态保护、争当秦岭生态卫士等方面具体工作举措。近年来,柞水县法院牢固树立修复性司法、系统治理、保护与惩罚并重的理念,2018年至今,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3件,判处被告人52人,收缴生态修复赔偿金15万余元,为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了法治力量。

在商洛中院,采访团通过调研座谈、现场采访及实地体验等方式,详细了解法院以司法之力保护秦岭祖脉的信心和决心。商洛中院有关负责人向采访团通报了《商洛法院行政(环资)审判白皮书》等机制和发布的动物、植物、矿产资源典型案例,组织观看司法保护秦岭题材的微电影《我的秦岭 我的家》。

商洛市二龙山水库环境优美、生态良好,让人眼前一亮。2021年6月,商洛中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在水库库区建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同年12月,基地获评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商洛中院先后3次组织在司法保护基地“补植复绿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共计栽植侧柏树苗1000余株,在“增殖流放区”放流3次,投放鱼苗4000余尾。

28日下午的座谈会上,采访团听取了洛南法院环资审判庭负责人关于院环资审判“1233”工作法的介绍,观看了《送红豆杉“回家”》专题片。座谈会后,采访团来到洛南县音乐小镇实地走访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了解基地筹建、建立目的、环保价值及总体种植规划。

7月29日上午,采访团前往洛南县石门镇黄龙铺的洛南县九龙矿业公司采矿区,与商洛中院及洛南法院环资庭法官一起实地察看该公司在矿山开采、加工过程中修复生态情况,并就如何对矿山、排土场、边坡、道路、尾矿库进行环境恢复治理,现场采访公司负责人

本次采访活动,为商洛法院和媒体交流架起了一座密切联系的桥梁。今后,商洛法院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奋力守护秦岭绿水青山与广大媒体一道,参与、见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家园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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