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为期五天的商洛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培训班在西北政法大学圆满结束。此次培训是商洛中院为适应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加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本次培训全市两级法院共有52名法官干警参加。课程安排上,紧紧围绕当前刑事审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对刑法理论的实践运用、相关法律立法背景解读、重点罪名的实务认定等,既有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法律的深入解读,也有针对职务犯罪、帮信犯罪等重点罪名的理论与实务疑难解答,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对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刑事法官干警的刑法理论水平、法律理解适用和审判实务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培训班结业仪式上,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涛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提出三项要求,一要学习再深化,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习不能一蹴而就,集中培训时间有限,全体干警必须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注重平时积累,不断丰富知识,努力成为法院刑事审判队伍中的行家里手。二要以学习促工作,持续强化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在学习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在学习中提升创业干事的本领,决不能流于形式,决不能走过场。要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练实“基本功”,成为“多面手”,做到学用结合、守正创新,不断提升司法素质能力,以更高昂的热情、更认真的态度、更扎实的作风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三要学以致用,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在于解决实际问题。要以这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深化学习,并充分运用所学新知识、新理论,充分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实际的能力,运用到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解决工作难点上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