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2022年第二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商洛中院“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指标共两项案例成功入选,在商洛市本次入选的三项典型经验做法中独占两项。
开展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借鉴工作是《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出的制度性安排。商洛市本次有商洛中院“完善破产案件常态化府院合作机制”、“构建1+N+1多元解纷机制”和商洛市税务局“推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共三项案例入选。商洛市完善破产案件常态化府院合作机制内容:商洛市持续完善破产案件常态化府院合作机制,通过充分发挥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挖掘政府部门行政优势,规范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的行政事项,保障破产案件程序高效、有序推进。商洛市构建“1+N+1”多元解纷机制内容:商洛市构建构建“1+N+1”多元解纷机制,整合解纷资源,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完善诉与非诉衔接,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宜调则调、应判尽判的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司法的服务水平。
近年来,商洛中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为优化商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的同时,积极进行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先后多个典型案例入选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复制推广。下一步,商洛中院将继续围绕企业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积极主动作为,为商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