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响,6月24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出版者权纠纷案件,这是自2022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商洛基层法院审理的首起知识产权案件。
案件原告是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有限公司,《长袜子皮皮》系原告公司1999年出版的儿童读物,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洛南县某书店未经原告公司授权,经营者在自己开办的书店内销售《长袜子皮皮》盗版图书,侵害了原告作品发行权,给原告信誉造成了极大影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销售盗版图书、销毁库存,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仔细梳理了案情,庭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以知识产权案件在全省全市的审理情况,结合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先进地区法院判决、调解标准等方面深入分析利弊,在当庭经过法官耐心辩法析理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意见,被告承诺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并当庭支付了原告经济损失。至此,该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划上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商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商业交流活动频繁,人民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知产案件审级下放正当其时!商洛两级法院将积极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紧紧围绕大局工作发挥审判职能,立足实际、调判结合、务求实效,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开创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