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两起公告送达应诉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7月,被告李某经营的某校区需要采购并安装一批办公设备,经协商,被告将该批办公设备的采购与安装任务委托给原告孙某办理,双方签订了《安装工程合同》。原告按约定对被告公司经营某校区的办公设备进行采购并安装,工程完成后,被告李某未按约定支付原告孙某工程款并以各种理由推托付款,原告孙某无奈向法院起诉。案件受理后,被告起初还能配合法院收取了应诉材料,但在送达开庭传票时,便无法联系到被告,办案团队通过各种办法依然无法向被告送达,遂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过释明,原告申请诉讼保全并提供担保,山阳法院依法将被告财产进行保全。账户被冻结后,被告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庭审当日,被告主动来到法庭,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均表达了调解意愿并拿出了调解方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公告应诉的案件在查明事实上往往比较困难,导致案件难以裁判,本案通过诉讼保全的措施促使被告主动到庭配合法庭查明了案件事实,使两个拟缺席判决的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调解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