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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督导检查商洛中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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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丹红 晋清海  发布时间:2022-06-09 09:40:12 打印 字号: | |

6月7日上午,陕西高院审委会委员、刑三庭庭长王海峰一行四人到商洛中院督导检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并召开了刑事审判工作会。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涛主持会议,商洛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陕西高院刑三庭副庭长王立通报了我院2021年刑事案件的审判质效,充分肯定了商洛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强调,刑事案件一要加强政治学习,深化思想认识;二要加强监督指导,提升案件质量;三要强化证据裁判标准;四要增强舆情防范意识。同时,对全年的邪教案件和涉外案件的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海峰一行通过听取我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汇报,详细了解了院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对商洛中院该项工作作了逐项点评,特别对两级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出的动漫小视频充分肯定,认为商洛中院宣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且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用。

王海峰认为商洛中院刑事案件质量较好,上下级沟通配合密切顺畅,死刑政策适用把握精准,强调扫黑除恶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打击,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开展。要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将巩固专项斗争胜利成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要认真落实《2022年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持续发挥好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主力军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该法内涵精髓,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要积极参与行业领域整治,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常治机制,抓好“打财断血”执行工作,按照最高院的工作要求,生效涉黑恶案件及时快速执结,做到颗粒归仓。

宋涛表示,商洛法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严格坚持依法办案,紧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新要求、新部署,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在政治建设、组织保障、系统治理、长效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取得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王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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