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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组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单位开展“3·12”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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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军宏 彭杰彧  发布时间:2022-03-15 08:35:14 打印 字号: | |

“3·12”植树节即将来临之际,3月11日,商洛中院组织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六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建单位及商州、洛南法院环资庭,在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补植复绿区”商州区杨峪河镇银明村共同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各共建单位干部职工、志愿者共计60余人栽植侧柏树苗300余株。

上午10点,大家准时来到指定地点,纷纷拿起工具忙碌起来,挥锄、挖坑、搬树、培土、扶株、压土、浇水,一棵接着一棵种,各个环节衔接有序,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和劳动的欢声笑语。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积极投入、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很快就完成了区域的植树任务,新栽植的树苗排成一个绿色方阵,整齐美观,春意盎然,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商洛中院组织的这次义务植树活动,是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以来的首次活动,对保护商洛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每年3月,开展植树活动将成为常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补植复绿区的功能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下一步,商洛中院将继续践行“两山”理论,积极倡导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依托司法保护基地,充分发挥两个生态环境修复区的作用,为商洛建设康养之都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王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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