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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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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2-15 11:21:41 打印 字号: | |

本院根据商南县法院的申请,已于2022211日受理商南县泰铭钒矿有限公司选任破产管理人一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随机与竞争相结合的方式指定案件破产管理人。

一、企业基本情况

商南县泰铭钒矿有限公司2009年11月12日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800万人民币,现有珠海横琴保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毛蓉两名股东,其中珠海横琴保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60万元,持股比例70%,毛蓉认缴出资240万元,持股比例30%。营业期限自20091112日至20591111日。

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五氧化二钒销售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限于编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机构。

2.有一定破产管理工作经验。

3.5年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4.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有意成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机构,请于2022225日下午17时前向本院司法技术室提交书面《破产清算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三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的规模、执业保险、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

2.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4.机构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的优势;

5.机构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及折扣方案,以及可否先行垫付破产费用及数额;

6.机构如被选任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7.机构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时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8.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9.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

四、选任结果

本院将按照《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对指定管理人及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五、六条规定,择优选出部分候选机构后,再通过随机方式产生一名破产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提交《方案》的社会中介机构,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本院司技室5556室)参加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的破产管理人选任。

五、联系方式

  人:李静 鱼朋波  

联系电话:0914-2313350

电子邮箱:slssfjss@163.com

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马莲峪路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技室

 

特此公告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王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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