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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再添全国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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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莉霞 高彦彦  发布时间:2021-12-24 15:21: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商洛中院民一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据悉,这也是该庭继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岗”之后获得的又一项全国荣誉。

近年来,商洛中院民一庭在涉妇女儿童案件的审判中,始终坚持“关爱儿童成长,保障妇女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判理念,妥善化解各类诉讼纷争,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帮扶帮教贫困妇女,构建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引领尊老爱幼的高尚家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柔性化回应司法需求,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为了让妇女儿童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满足其迫切性、多元化的维权需求,该庭经多方协调,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快立、快审、快结制度,案件平均审限压缩至三十天,对未成年人和贫困女性免交诉讼费,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优先给予司法救助。推进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全市法院设置符合妇女特殊保护需求的家事法庭,配置家事调解室、心理辅导室、育婴室等,聘请心理咨询师八名,更加重视妇女的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情感利益。依法审理了涉妇女儿童权益的离婚纠纷、扶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物权确认纠纷、析产纠纷、征地拆迁款补偿等众多典型案件,积极回应并满足了妇女儿童的特殊关爱需求。

多元化创新普法宣传,引领尊重妇女儿童的社会新风尚

遵循“普法先于维权、防范胜于救助”的工作思路,将司法审判和普法教育深度融合。该庭员额法官义务担任妇联、调委会法律咨询员,兼任辖区七所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在节假日主动走进校园和村庄普法宣传。选取审判实践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典型真实案例作为示范样本,在辖区城镇、村庄、中小学校园进行巡回审判,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以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为契机,创造性开展“党员+普法”融合教育,由党员干警策划拍摄《别让爱毁于你手》《家事法庭之情镯重圆》等七部抖音短视频作品,向妇女同胞宣传人身保护令的威力,两部作品在陕西省第二届秦女子抖音普法大赛中斩获奖项,一部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宣传推广。通过创新性、多样化的普法宣传,切实帮助妇女儿童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也逐步引领全社会形成尊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风尚。

网格化构筑权益保护墙,共建妇女儿童的温馨家园

该庭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农村家庭妇女和儿童因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不强,收集证据能力弱,常常遭受家暴或其他损害不知维权、无法维权、维权无果的隐形案件较多,遂探索形成诉前主动介入预判、全流程诉调对接、诉后回访联络制度。积极与妇联、公安及辖区医院、村组、专业调解组织等多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出台家暴强制报告和人身保护令执行落地制度,第一时间向受害妇女儿童发出人身保护令,用司法权威守护农村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精神静谧。为尽可能降低农村妇女遭遇家暴或损害后受到不良侵扰和负面评价,该庭对农村妇女维权类案件以慎思、慎判、慎调之心,坚持将诉调对接贯穿始终,借助村级调解组织、心理咨询师、圆桌会议等软硬件优势,量身定制特殊化的审判预案,在有效保护个人难言隐私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维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全体法官细致、耐心、用心的真情付出中,全市涉妇女儿童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案件审结后,对涉及服刑、黄赌毒特殊群体的农村妇女儿童案件坚持跟踪回访,定期电话联系和实地走访,用耐心、细心、关爱打消服刑和失足妇女的自卑和怀疑,帮助她们重拾生活的勇气;用权威、信任、温情化解施暴方的疑虑和冲动,引导他们服判息诉。商洛中院以精细化、规范化、创新化理念方式维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引起示范效应并全面铺开,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在萌芽中得以化解。

一声声铿锵有力的法槌声,一次次深入基层的法治宣传,一条条畅通利益诉求的维权渠道,一双双伸向妇女儿童的温情关爱之手,记录着商洛中院民一庭全体法官干警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道路上的默默付出与坚守。未来,他们仍将始终坚定法治理想信念,秉持司法为民初心,在审判工作中当好妇女儿童的守护者,为建设平安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而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王江炜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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