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迅速安排部署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3月15日,商洛中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四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学民主持会议并作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2021年商洛“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提案,这些建议、提案凝聚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智慧,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愿望和呼声;其中,与法院工作相关的代表建议2件、委员提案1件,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办好这些建议和提案既是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尊重人民意愿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司法能力的必然要求。
会议明确,由院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和督办,方学民牵头,司法行政装备室负责主办李艳艳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新改善全市法院基层人民法庭执法执勤车辆的建议》;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牵头,立案庭负责主办余会存等六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度 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建议》和陈波等十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法院立案工作的建议》。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紧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和从各方面征求到的意见,把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好、办实、办到位。一要强化调研、认真摸底。要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和问题意识,到基层实地考察、调研摸底,吃透建议和提案的意图,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二要明确责任、严格督办。要严格按照市委督查办关于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通知要求,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协作、严格督办,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三要改进方法、确保质量。要在1个月内与代表委员会面,听取意见建议,增进理解支持,不断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和实际效果;6月底前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向代表、委员书面答复。四要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要在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过程中,不断分析研判问题原因,梳理总结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工作经验,形成一套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促进新时代商洛法院高质量发展。
商洛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