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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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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杰彧  发布时间:2021-01-07 14:31:45 打印 字号: | |

商洛中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对2018-202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隆重表彰,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7年以来,商洛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化认识明确目标完善制度机制商洛中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每年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计划》、《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考核办法》、《“争创文明庭室 争当文明干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等召开精神文明工作会、专题党组会总结会扎实推进创建工作。配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制作宣传栏50余块,加大投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组织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成立商洛中院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开展法律宣100余场次组织开展“10元关爱活动”2次,共向陕西慈善协会捐款5100元定期组织干警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积极建设“无烟单位”与镇安县米粮镇界河村结对共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全村已于2018年脱贫摘帽。培树先进典型引领行业风尚。组织开展“最美法官”评选活动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法官礼赞”暨商洛市“十佳优秀法官干警”评选表彰活动,隆重表彰“文明庭室、文明干警”,展示形象,树立标杆,激发干劲。唱响旋律弘扬传统美德。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印发《“厚德陕西”道德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召开五四青年节座谈会,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定期发布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道德模范接受精神洗礼。积极做好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2017来,共推荐身边好人事迹线索2000余条,3名干警被评为“商洛好人”,1个干警家庭获得商洛市首届文明家庭,民一庭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刑二庭荣获“陕西好青年集体”,司法行政装备室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政治部、立案庭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近年来,商洛中院先后被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级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多被市委和陕西高院考核为优秀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在路上。商洛中院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进一步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涵,全面提升文明单位综合管理实力和整体文明素质向人民群众展现一个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人民法院“完美形象”!


 

 

 
责任编辑: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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