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在商洛中院调研座谈现场
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赵学玲讲话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汇报工作
2020年7月23日,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赵学玲一行深入商洛中院调研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参加座谈,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齐国钧主持座谈会,部分县区法院员额法官和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座谈会。
赵学玲庭长首先介绍了此次座谈的主要目的,通过调研商洛两级法院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讨论。参会的商洛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员额法官和基层法院员额法官对照《审判工作指引》内容,逐条进行了讨论,并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践,对《审判工作指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基层组织代表结合《审判工作指引》谈了目前农村在解决土地补偿费用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纠纷产生的根源和应对办法,并希望人民法院尽快出台相关意见,明确解决矛盾路径,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省高院民一庭法官、《审判工作指引》起草人赵敏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相关情况,-赵敏法官介绍了《审判工作指引》的制定目的、出台背景和调研过程,从受理与诉讼主体、资格审查、分配处理、特殊主体的分配和工作原则方法五个方面对《审判工作指引》进行了解读,对大家座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一作出了解答和回应。
陈彩喜副院长指出,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较大,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处理难度较大。商洛两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面临“三难”问题,既成员资格认定难,上学、入伍、出嫁女、入赘男等情形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难;分配方案审查难,法院对于集体组织的分配方案效力进行审查,绝大多数分配方案形式上符合规定,但实质审查分配方案内容如何把握难;实体处理执行难,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时分配已经结束,判决对补偿费用支持由于总的补偿费用已分配完毕,判决结果难以执行。陈院长感谢省法院来商洛进行调研,希望通过此次座谈会,对《审判工作指引》的修改和完善有所帮助,同时为全市两级法院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明思路。《审判工作指引》的出台,必将为全市法院审理农村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统一规范裁判尺度和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提供有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