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柞水法院】法、理、情并用,“躲猫猫”被告现身履行债务
分享到:
作者:彭复华  发布时间:2020-06-19 15:15:57 打印 字号: | |

2020年6月17日,柞水县人民法院曹坪法庭通过微信线上办案,促使“躲猫猫”被告黄某通过网银向原告李某履行了还款义务,远在浙江务工的李某向法庭邮寄了书面撤诉申请,并撤回对黄某的诉讼。

原告李某与被告黄某系同学关系,2019年5月,被告黄某向原告李某借款10000元,承诺一个月后偿还。原告李某考虑同学情谊,在花呗上借款5000元,凑上自己的存款5000元,最终将10000元钱借给了被告黄某。借款到期后,黄某不但不依约还款,而且将原告李某电话拉黑。李某无奈之下,将黄某诉至柞水法院曹坪法庭。 

曹坪法庭受理该案后,到被告黄某户籍地送达时得知,黄某举家于去年已外出务工,至今未归,居住地点不明。为了更好的落实法院党组“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办案工作要求,曹坪法庭又多次走访,终于查询到了被告黄某的联系电话和基本家庭情况,与被告黄某取得了联系,但被告始终不肯露面,亦不透露其居所地址。为此,办案人员在电话中劝导被告黄某:李某能够将付息的钱无偿借给你,说明他很珍惜你们之间的同学情谊,做人要讲诚信;如果不来法庭应诉,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该案,并在报纸上、您家门口张贴送达公告、判决书,届时乡亲邻里对您会如何评价,您自己掂量;判决生效后,如果您不主动履行义务,将承担拘留、罚款、个人征信受损等法律后果。听说您未婚,如果为这事上了老赖榜,对您成家立业肯定是有影响的;如果您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无争议,可以直接向原告履行债务,不用来法庭应诉。

在法庭多次释法明理下,被告黄某终于想通了利害关系,主动联系曹坪法庭,请求不要在其家门口张贴送达公告,通过网上银行向原告李某履行了10000元还款义务,远在浙江务工的李某撤回了诉讼,向法庭邮寄了书面撤诉申请,使本案得到了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鱼朋波
辖区法院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3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