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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 办案普法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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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丹  发布时间:2020-05-11 17:05:07 打印 字号: | |

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古稀老人将儿子告上法庭。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及赡养案件的典型教育意义, 5月9日上午,中村人民法庭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在两岭镇两岭社区居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刘大爷诉其小儿子刘志军赡养纠纷一案。两岭社区村干部及附近群众旁听了此案审理。

本案中,原告刘大爷与其小儿子刘志军就赡养问题多次产生矛盾,当地社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几经调解未果,矛盾在父子之间愈演愈烈。无奈之下,刘大爷将其小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儿子每月给付其赡养费500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进行了陈述和答辩,办案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针对双方争议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由于原告刘大爷不同意调解,希望法院依法裁判,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庭庭长王明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阐释了子女须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从而引导群众真正做到敬老爱幼、互谅互让,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庭审搬到家门口方便了我们打官司,法院真是费了不少心”“这庭审活动就像一场法治公开课,我们也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

中村法庭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让群众广泛参与司法活动,同时,将庭审功能延伸成为一堂公开的法治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鱼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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