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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法院】洛南法院:果断出击快行动 先予执行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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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冀凯  发布时间:2020-05-08 14:55:55 打印 字号: | |

4月30日,洛南法院历时3小时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某系湖南人,将其所有的挖掘机租赁给焦某,焦某将该挖掘机从湖南带到洛南进行矿石开采。后因焦某死亡,周某来洛南运回自己的挖掘机时,遭到矿场看门人巩某和村民杨某等阻拦,要求周某支付看护费用并还清焦某所欠债务。为减少损失、排除妨害,周某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洛南法院立案后,查明该挖掘机确系周某所有且周某未雇佣巩某看门、未欠杨某债务,随即对二人释明法律关系,告知了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途径,裁定二人不得阻拦周某运回挖掘机,并第一时间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

4月30日早8时,洛南法院执行局和石门法庭邀请当地镇政府、村干部,迅速开展执行行动,执行过程中巩某、杨某强行阻拦,王新雄庭长耐心细致给二人释法明理,巩某、杨某不听劝解,执意阻拦,刘平局长果断宣布强制执行,由法警将巩某、杨某从挖掘机前强制带离,并对二人进行了口头训诫。在全体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当日上午该案圆满执结。

近年来,洛南法院坚持审执兼顾、有效衔接,极大地提升了执行效率和效果,本案能够快速执行就是许许多多的案例之一。

 
责任编辑: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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