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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法院】我与法庭 ——我的青春感言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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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凯  发布时间:2020-04-27 17:09:36 打印 字号: | |

成长是一扇门,青春是一群可爱的人。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告别学生生涯来到小城镇安,从此他们的青春踏上关乎公平正义的另一辆列车。他们还略显稚嫩的脸庞,在一次次化解复杂的矛盾纠纷中成长;他们的青春在熟悉的庭前送达、开庭记录、庭后调解中流淌。没有壮怀激烈,只有平平常常、脚踏实地。酸甜苦辣,欢乐苦痛,迷惘徘徊,踌躇满志,都是青春。这些不同的青春感受,像诗,像歌,像画,最终汇聚成难以磨灭的青春记忆。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青春感言吧,今天且听“文青凯哥”与法庭的春春秋秋。

我与法庭

春春秋秋,人生几度岁月。在岁月的漂流中,许多旧事,总是不能忘却,但新的事情,又像旧事一样,每天都在发生着,有时觉得恍惚,而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生活吧!使我不能忘却的是那忙碌的身影,无声的劳作,嘈杂的吵闹,无言的回应,淡定的转身,无悔的选择。活着的意义,生存的法则,注定了一切就应该是这样。

初到法庭,刚出校门的我,懵懂二字大大的写在脸上,象牙塔内所学那点可怜的东西,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散了一地,怎么也捡拾不到一块。没有挣扎,没有怨言,我如一个小尾巴一样,跟随在他们身后,他们劳作的时候,我在一边观察着,看他们如何去说,又是如何去做,面对不同的案件,又是如何去处理。踩踏着他们前行的影子,我狼狈不堪却又不知疲倦的奔跑着,兴奋的像一个充满求知欲努力探寻新世界的孩童。

很长一段时间,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成为像他们一样的大人。心中更是激荡着向上的力量,感觉一切都是新鲜的,一切都是明亮的,一切都是可以实现的。

慢慢地,我发现他们个个都是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在兴隆寺的晨钟暮鼓中,我隐约觉得自己也好像置身于一个名刹古寺,对,他们就是我的授业恩师,他们熟练掌握法律江湖的七十二绝技,且个个深藏不露,我知道,这是高手的标志,那些鼓噪着的人,其实都是用名号来吓人,真正的高手都是不露声色的,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样一想,我越发从心底佩服他们了。同时,又为自己即将能跟着他们练就一身本领而激动不已。

基层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常驻乡镇一级,直接面对广阔的农村和广大的农民。我所在的法庭位于县城边上,但在大多数县城人眼里,这里俨然已经是乡下了,还好县城不大,心理上的乡下,地理上也算县城。

不久,我也开始办案了。庭长先给我分了几个简单的案子,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当然,少不了离婚纠纷,虽然当时我还没有结婚,更不懂婚姻之深层意义,但也没办法,基层法庭的案件类型大致如此,没有那么多机会让你去挑肥拣瘦,只能去面对,去挑战。

看着这些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诉讼标的不大,但要想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至高境界却并不容易。某种意义上说,基层法庭审理案件,调处纠纷,实际上有一套以普适性法律规则为本,却又好像自成一套独立体系的东西,这种说不上来的东西与法律规则所强调的形式理性和农民当事人所真正关心的实质理性的差异紧密相关。不过,这也不足为奇,毕竟法律是按照城市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模式、行为规则所制定的。著名学者(朱)苏力说过,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中国法治进程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而基层法庭所面临的环境正是这个重点和难点。如此一解释,让我觉得自己也身负重任,与有荣焉。不过,很快我发现,这个重任和荣光,不是那么的容易。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大量的农村纠纷进入了法庭,而这中间有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对法律的信仰,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带着一种工具性需求走进法庭的,无论国家的法律多么的高明、现代、完美,但想借此化解任何社会问题,都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美好愿景,这也是法律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既来之,则安之。就这样,我跌跌撞撞开始了我的法庭生涯。

这个时候,其实我还是一名书记员,虽然司法考试早已通过,但没有任命审判职务,并不能独立办案。虽没有审判职务,但是参与送达、调查、调解等工作,却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知易行难。看似简单的办案二字,其实包含很多法律规定的流程性事务以及各种琐碎繁杂的程序性事务。首先,从送达说起。所谓万事开头难,送达就是横亘在办案人面前的第一道难关。立案后只有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以及其他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材料给被告,才能让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下去,但这个却充满了困难与曲折。

基层乡村,特别是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地位平等,但在乡民的意识里,被告——意味着被人给告了,不少人对于这一身份称谓充满了抵触情绪,你想方设法要,他千方百计要躲,双方开始了斗智斗勇,很多时间和精力,就消耗在中。岭、梁、沟、涧,岔、坪、峁、台,只见一个个奔忙的身影来来回穿梭,春夏秋冬,寒来暑往,一方苦练七十二变,一方笑对八十一难,一台普桑车,三两法庭人,遇山翻山,逢水过河,吃得一番苦中苦,最后,让变成送达。

法庭在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中,以调解方式结案更受到青睐,它不仅事实上优先于判决结案,而且从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体制性的认可和支持,因为调解结案率是考评法官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调解本身不仅解决且抑制个人之间的纠纷,这种纠纷常常被认为是一种妨害国家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因此其也被赋予抚平已经发生并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从而产生出一个国家、社会欲求的安定团结的环境,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一完美治理目标的历史使命。现在就来说说调解。调解在我看来是一门大学问,看似轻描淡写,其中却蕴藏着巨大的知识宝藏。从到庭第一天,我就注意观察他们是怎样去调解的,这是一个察言观色、心理按摩、言语说教,甚或明察秋毫的漫长过程,因为很多案件能诉至法庭,说明双方已经没有协商的余地了,关系已经非常僵化了,冲突已经难以调和了,而法官做的就是从这种高度紧张、激烈的对峙关系中,寻求切入点和突破点,从而打破壁垒,深入矛盾冲突内部,以求洞悉事实真相。

这一司法技术需要累积一定的人情练达之后的社会阅历,亦须相当程度的风俗习惯、社情民意的常识,兼备任尔东南西北风,我自岿然不动的老成持重,同时还要有因人制宜的灵活多样性,如此复杂的秘笈,对于我这个菜鸟来说,无异于天书。毛主席说: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是由各方面的因素决定的。看问题要从多方面看,不能只从单方面看。越难越具有挑战性,同时也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大致窥见调解的冰山一角后,我对调解也慢慢转变了认识,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也成了牢记在心的一个司法准则,在日常工作中也愈发倚重这一体现司法人员经验和智慧的利器,许多案件通过法庭的倾心调解,最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我更加坚定这一认识。

说了半天,该重点说说他们了。他们是谁?他们是我所在法庭的战友同事,他们是普通的法庭干警。金台山上,如今是不夜的灯火。近在咫尺的法庭,永远是一幅繁忙的场面,诉讼的群众络绎不绝,各类矛盾纷争不断,但一切却又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运行这一国家机器的,就是他们。他们没有机会办理轰轰烈烈的大案要案,所办不过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他们也没有高深难测的理论水平,所言不过平易近人、通俗易懂的方言;走在街上,他们也会毫不起眼地淹没在人群中。在潮流与风光中,亦不见他们的身影,鲜花舞台,聚光灯下,更是难寻他们的踪迹,他们好像隐身了,但在田间地头,大路小道上,却又留下他们长长的身影。他们秉持着一颗追梦赤子心,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带着赤子的骄傲,坚持到底而纵情燃烧,只为心中那美好,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我无时无刻不带着骄傲,但也无时无刻不被他们所感动。爬山过河,栉风沐雨,披荆斩棘,我也从未感到苦和累。感谢他们让我从那个跌跌撞撞、茫茫然然的青年,奔向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的今天。

夫法之善者,乃在有用法之人,苟非其人,徒法而已沈家本的名言,回荡在耳边。是啊!正是因为他们远离灯火和欲望,在车马穿行、人潮流动的大千世界中,为纷争的人们寻得了一处安静,硝烟弥漫,剑拔弩张,在此偃旗息鼓,握手言和。通过他们,公平正义润物无声地走向每一个人民群众心间。


 
责任编辑:鱼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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