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南法院石坡法庭利用微信平台,采用“零接触”的方式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但某于2011年3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个孩子,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2018年4月17日,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但某离婚,石坡法庭办案法官对二人进行了详尽的思想疏导,王某在办案法官的调解下决定给但某一次机会,自愿撤回起诉。但某并未珍惜这次机会,致使二人婚姻再无挽回余地。2020年1月9日,王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庭送达应诉手续时,由于但某亲属不愿意二人离婚而拒绝提供被告下落,在多次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之后,被告亲属终于联系上了被告。
根据上级法院关于疫情期间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安排,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健康,经征得当事双方同意,主办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给双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由书记员制作调解笔录后通过微信签字确认,并通过微信支付协议款项的方式顺利执行完毕,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自疫情发生以来,石坡法庭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联系结案6件,其中调解4件,2件撤诉,第一季度结案11件,结案率47%,做到了线上线下办案“不打烊”,确保了一季度执法办案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