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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提供劳务受伤害 法官调解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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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颖  发布时间:2020-04-10 10:33:22 打印 字号: | |

“打开微信收付款,我现在就把剩下的赔偿款转给你”,当着法官的面,被告通过微信支付将2.5万元的赔偿款支付给原告,一起因提供劳务受害引起的诉讼纠纷成功化解,这是民一庭近期又一次通过电话调解化解纠纷的成功案例。

二零一九年腊月,民一庭受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在被告承包的天然气管道施工过程中从高处跌落受伤,各项诉求达十余万。时值年关,又爆发了新冠疫情,为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络双方当事人,居中调解,在农历大年三十,被告将说好的部分赔偿款2万元送到原告家中。后因新冠疫情持续影响,无法组织当面调解,承办法官只得通过电话促进原被告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就赔偿数额基本达成一致,但被告担心付钱后原告继续纠缠,事情无法得到了结,所以剩余的赔偿款迟迟未付。随着国内疫情态势的逐步稳定好转,承办法官在确认原被告身体均无异常,且无疑似病例接触史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到审判庭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礼,原被告达成由被告支付原告4.5万元赔偿款的协议,其他损失由原告自负。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被告当庭将剩余的2.5万元通过微信支付给了原告。

今年年初,因全国性新冠肺炎疫情,审判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保障当事人权益,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民一庭积极运用现代手段,采取邮寄、微信、短信、电话等各种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成功调解案件,多措并举保证疫情期间案件的有序审理。


 
责任编辑:鱼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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