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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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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林圩?? 图/杨丹红  发布时间:2018-08-23 16:13:30 打印 字号: | |
  •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学民主持会议
  • 行政庭庭长周世安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我市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8月21日商洛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班子成员、行政庭和执行局全体法官干警,商州、洛南、柞水法院院长、各县区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行政庭长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学民主持。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晓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浩明分别领学了《中共商洛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中共商洛市委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副院长殷本明传达了我市召开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上,黄东斌院长围绕如何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各基层法院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固定员额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二要依法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行政诉讼与非诉执行案件快立快审快结。要提高办案效率,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加强庭室之间的沟通联系,不在立案环节耽误时间;要确保案件质量,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坚决防止因审判效率不高而影响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三要形成请示报告制度。各基层法院就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周报告制度,及早研判,梳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联系,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四要坚决维护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务实办案。

  市中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周世安对涉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行政诉讼与非诉执行案件具体法律适用进行了解读。

  方学民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快速进入角色,准确依法办案。
责任编辑:刘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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