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商洛中院院长黄东斌到商州区法院,督导商州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整改工作。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方学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浩明,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兼办公室负责人张福秦陪同。
在商州区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商州区法院院长林怀福详细汇报了当前整改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和目标。商洛中院执行局局长陈浩明就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进行了详细指导。
黄东斌院长要求商州区法院要切实做好四方面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是在成效:一要强化责任追究。要以8月10日为时间节点,之前出现的案件问题,不追究责任,节点之后出现案件问题的,先追究责任人,再整改案件问题,坚持纪检督察不放松,确保规范工作,养成良好习惯。二要重新审视方案。要汇整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各项整改时间节点,确定各项整改措施的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做到包事包案包人,推进工作作风实现大提升。三要加大后勤保障。要人财物全面向执行工作倾斜,落实执行队伍人员配置要求,将优秀人员向执行工作调整,强化装备支持和干警伙食保障,关心爱护执行干警。四要做好经验总结。要边整改边总结,研究总结“五个精准”“三大保障”等工作经验,打造工作亮点,多出理论成果,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探索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