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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黄东斌院长深入商州区法院调研执行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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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卫刚  发布时间:2018-03-22 16:43:27 打印 字号: | |
  • 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来商州区法院召开座谈会
  • 全体执行干警深刻领会黄东斌院长在本次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3月21日上午,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商洛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浩明一行来商州区人民法院就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打击拒执犯罪百日专项行动及简易执行案件速执程序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商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宏伟、李振翔,商州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健、政工科科长赵淑霞、办公室主任李述峰及执行局中层以上干警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王健局长简要汇报了2017年商州区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今年以来百日执行专项活动的开展和简易执行案件速执程序试点情况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调研组一行做了专题汇报,其他参会人员积极发言、进行了补充。

 陈浩明局长在听取意见和做法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做了现场分析,提出了指导意见。

 黄院长对简易执行案件速执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商州区法院在取得已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简易执行案件速执程序,积累经验,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简易执行案件标的较小,简化执行程序,能够节约执行成本,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是商洛法院的一种工作创新;二是试行速执程序突破了执行过程的34个节点要求,简化程序,顺应了案件大幅增长的需要;三是商州法院领导班子和执行人员要高度重视简易执行案件速执程序试点工作,认真学习实施意见,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在现有法律规定下,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创新,力争将简易执行案件速执程序适用范围扩大至强制措施的案件;四是加大执行人员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实施“互联网 ”,提高办案的科技化水平;五是试点工作有成功,也有失败,应把握好法律规定,逐步建立并完善执行工作单独考核机制。黄院长强调,执行案件办案节点的简化,并不意味着办案法官责任的减轻,相反意味着办案人的责任更大,办理执行案件应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办理简易执行案件有关速执程序是一项工作创新,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积累经验,通过执行案件的办理,逐步提升法院的威严。

 最后,雷宏伟副院长表示,全体执行干警要深刻领会黄东斌院长在本次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开展简易执行案件办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推进商州区法院执行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刘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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