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商洛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实施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为了更好的宣传贯彻《条例》,12月9日,商洛中院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举办《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曹建斌应邀为全市法院授课。市中院党组班子、审委会专委、县级干部、全体干警,各县区法院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共3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进行。
曹建斌主任围绕《条例》的立法过程、制定背景和条件、制定思路和体系结构、起草遵循的原则等,结合商洛实际,用生动的语言对《条例》进行了解读,详细讲授了《条例》的章节条目和内容,重点从业主自治、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公共收益与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进行了解析,阐述了《条例》对规范全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学习《条例》过程中的疑惑和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对需要着重注意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
此次专题培训内容丰富、讲解透彻、准确权威,为全市法院法官干警了解掌握适用《条例》提供了方法,也给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