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下午,商洛中院与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就土地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商洛中院行政庭庭长周世安主持,商洛中院方学民副院长及各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市国土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刘成刚、副调研员陈志寅及各县区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参加了座谈。
会议上,商洛中院赔偿办主任李军宏对《关于土地非诉行政案件执行“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解释说明,详细阐述了该文件起草的背景、依据及需要讨论修改的问题。参加座谈会的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及国土执法大队队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实施意见中“裁执分离”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多项修改意见。市国土局副调研员陈志寅对全市国土部门土地资源执法工作进行了通报。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刘成刚对国土部门贯彻土地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并提出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国土资源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落实监督责任等建议。
商洛中院方学民副院长对本次会议的召开给予高度肯定,认为会议总体非常成功,土地非诉案件裁执分离的实施意见具体可行,在结合本次会议的讨论意见再次修改后下发全市执行。同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提高站位,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与非诉执行工作;二是要提升能力,努力解决司法能力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提升全局思维、法律适用、证据认定、信息化应用和创新思维能力等十个方面的能力;三是要深入思考,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寻找问题,查找短板,提早谋划好2018年工作。
今年4月18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推进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该意见首次将商洛中院提出的土地非诉执行案件实行“裁执分离”的原则予以明确。为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经商洛中院与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协商,召开了本次会议,对拟定的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研讨。会后,商洛中院与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将在本次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对起草的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全市法院及国土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