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至13日,最高法院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调研座谈会在陕西省商洛市召开,这是商洛首次承接最高法院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陕西高院,商洛市委政法委,商洛中院及各县区基层法院负责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议由最高法院赔偿办主任刘合华主持。
会上,商洛中院院长黄东斌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商洛中院副院长方学民向最高法院调研组汇报了商洛中院2014年以来的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陕西省内西安中院、渭南中院、咸阳中院、汉中中院介绍了各中院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陕西高院赔偿办主任程翠萍向调研组介绍了全省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最高法院赔偿办苏戈审判长通报了最高法院调研组对陕西法院国家赔偿案件质量评查的具体意见,并对陕西法院在的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工作中提出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陕西高院副院长杨树业讲话,他感谢最高法院对陕西法院的关心和支持。他指出,陕西三级法院一要切实认识到此次调研座谈的重大意义,对于最高法院领导在国家赔偿案件评查中指出的问题,一要照单全收,落实责任;二要认真整改,整改结果要上报省法院;三是要抓好落实。对于最高法院调研组提出的工作要求,要高度重视,拿出具体措施,切实做好落实工作。
商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朱崇和书记代表商洛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最高法院赔偿办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他强调,商洛市委、市委政法委一直非常关心和重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将会继续支持法院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他要求商洛中院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最后,最高法院赔偿办主任刘合华作了重要讲话,他谈到商洛山清水秀,人文底蕴深厚,是老一辈革命家战斗过的革命老区,调研组选择商洛调研十分正确,额外收获很多。此次最高法院赔偿办到陕西开展调研座谈的两个主要任务,即国家赔偿案件评查和座谈交流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他指出,陕西法院的国家赔偿工作和司法救助工作总体开展较好,工作的规范化,案件的质效和队伍的专业化明显的提高。他强调,国家赔偿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就是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切实做到救助工作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涉及司法救助的必须是因诉讼面临急迫困难的情况,不能以司法救助代替社会救助、不能以救助代替执行;要正确认识司法救助工作与政法委之间的关系,对政法委个案审批的问题将会专题研究;对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要审慎,把握好尺度;在最高法院组织的法官学院的培训基础上,省法院可以多组织省内的培训,提高赔偿办法官的业务素质;关于联合救助等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最高法院将会逐步完善相关规则。
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体现了最高法院对陕西和商洛中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对商洛法院当前及今后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必将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