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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实施绿化工程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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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杰?  发布时间:2017-05-01 09:16:5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营造宜居、精致、美观、大气的工作环境,进一步补齐城市品质生活的短板,我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认真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扎实部署,将工作要求逐条细化、层层夯实责任,结合我院实际创新有效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合理布局绿化网,立足“添绿扩景”,全力构建绿量充沛、景观优美、环境优良的生态环境系统,园林绿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上下齐心、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院成立了以黄东斌院长为第一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将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在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责任分工建档立制,落实创建任务,成立创建机构,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完善影像文件信息等资料,做到机构、人员、任务、经费全面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层层落到实处。

  夯实基础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机关、院内绿化任务,补植完善所有绿地,确保绿化普及率、绿地率达质达标;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养护责任,细化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办公区和居住区绿化建设;进一步搞好庭院绿化工作,积极开展绿地认养、绿地养护和部门绿化,大力推广周边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门前摆花,努力拓展绿色空间;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制定长期护园管理制度,动员干警利用多种形式打造绿色园林机关,为我市创建园林城市做出贡献。

  深入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氛围。认真宣传普及“创园”知识,教育干警爱护园林,美化环境,严禁破坏行为;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宣传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使广大干警清楚创建园林城市的意义、目标和相关要求,从而增强绿化意识,提高干警参与意识,在全院形成创建园林城市、人人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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