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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回头看”,自查自纠提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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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李??  发布时间:2017-06-02 10:56:15 打印 字号: | |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自查在提高案件质量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期,商洛中院民二庭召开专题庭务会,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自查工作。

  正视问题。中院审管办对2017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及结案通报公布后,民二庭庭长王礼武即与审管办主任姚炜和两名评查案件的同志进行了沟通交流,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做了分析梳理,接着王庭长又仔细抽查了部分卷宗。随后,民二庭专门召开庭务会,讨论分析案件质量问题。在会上,王庭长结合通报分析指出,民二庭的案件虽然从实体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多,但在立案、笔录、文书、送达、装订和扫描归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瑕疵,这些问题虽然对案件质量构不成重大伤害,但影响案件的品相。好比一个人,虽然身体很健康,但如果不讲卫生,一定会影响到他的品味。因此,对于这些小问题,绝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全庭同志必须直面问题,高度重视,既要确保案件实体处理的“大质量”,又要注重程序细节的“小质量”,做到二者相辅相成,齐头并进。

  查明原因。通过评查和自查,民二庭认真总结归纳了导致案件出现“瑕疵”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不到位”。一是认识不到位。办案法官大多注重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缺乏对案件辅助性工作的重视,往往是把案件判决作出后,直接连卷宗材料等一并交给书记员送达整理,对后续工作没有拿在心上。二是配合不到位。办理一起案件,需要从法官、助理到书记员的通力合作,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拖后腿,法官要善于把个案思想传递给助理和书记员,一句话、一个眼神,都能让助理和书记员心领神会,就不会出现记录不全、送达不准的情形。三是责任心不到位。从评查的结果看,出现的问题基本上是程序和细节方面的,不是能力问题,这其中还有大家对案件评查标准不熟悉、书记员缺乏经验等原因,但是归根结底还是责任心不到位。如果法官对书记员的记录及时进行了核对,对送达装订及时跟进,书记员对归档的每一本卷宗仔细进行了检查,差错和瑕疵将会大大减少。

  扎实整改。找到了原因,就找到了整改的方向。一是提高认识,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案件质量是一个整体评价,不仅仅是实体处理公正。一件实体处理再公正的案件,如果程序细节有瑕疵,也绝不是高质量的案件,全庭同志一定要树立这种意识。二是加强学习,明确标准。庭务会上,王庭长组织学习了《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和《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等,明确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案件的界定标准,并针对办案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强调和培训。通过学习,全庭同志对案件质量的评估标准有了清晰的认识。三是加强配合,实现法官与助理、书记员的协调联动。在这一环节中,法官是核心,法官对整个案件质量负责任,办案法官对包括每一份笔录在内的办案环节要严格把关,对书记员记录中的疏漏要及时弥补纠正。助理和书记员应当密切配合,确保案结卷成,规范统一。四是加强自查,多出精品。每一名法官首先应当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自查,把住第一道关口,庭长将不定期对办结的案卷进行抽查,对抽查出的问题,要求办案法官及时整改,确保每一起报结的案件不带病归档。同时,将案件质量与法官、书记员的考评挂钩,按照评查标准,对办理案件数量多、质量高的法官和书记员优先向院党组推荐,使全庭形成你追我赶、向前一步的工作氛围。

  案件质量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核心,商洛中院民二庭始终牢固树立审判质效观念,快办案、办好案。截至五月底,民二庭审结案件93件,结案率达到90%,比去年同期提高14%,未出现上级法院发改案件,较好的实现了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为今后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张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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