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习先进法院的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商洛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近日,商洛中院派出两个考察组分赴海南、贵州、江苏、浙江等地考察学习。
5月2日至7日,商洛中院副院长殷本明带领民一庭、司法行政装备室及部分基层法院相关人员一行7人,先后在海南省三亚市、贵州省遵义和安顺两市中级法院和相关基层法院,考察学习旅游法庭建设和旅游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学习期间,考察组一行还特意前往红色教育基地——遵义会议会址和“红军山”,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红色洗礼,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增强理想信念,收效良好。
5月8日至12日, 在商洛中院副院长陈彩喜带领下,由商洛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的考察学习组一行10人,先后考察学习了江苏省南京市中院人民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和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学习审理破产案件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掌握破产案件审理的基本理念、审理流程、操作方法和处理思路及最新审判动向,为商洛两级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做好知识储备。
考察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是以小学生的态度来学习的,这些地方先进的审判理念、创新的工作措施、丰富的业务知识、敬业的工作态度给予大家极大启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商洛两级法院将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审时度势、未雨绸缪,积极学习消化考察成果,加强与所到法院的联系沟通,切实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