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先进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掌握破产案件审理的基本理念、审理流程,操作方法,处理思路和最新审判动向以及做好商洛两级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知识储备,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彩喜带领下,由商洛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的考察学习组一行10人于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先后考察学习了江苏省南京市中院人民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和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
在南京,考察组先后与南京中院副院长姚志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判长荣艳、江宁区法院副院长程序、破产与清算庭庭长及部分破产案件审理法官共同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上,考察组成员详细了解了南京中院、江宁区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经验、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双方还围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和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工作中涉及的立案审查、债权申报、如何召开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的培育和选任等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在温州中院和瓯海法院进行的座谈会上,考察组观看了温州两级法院制作的破产专题片《依法破产、服务发展》。温州中院副院长潘光林、民六庭庭长方飞潮、瓯海区法院副院长蔡雄强、民二庭庭长夏旭丽、执行局副局长俞君阳向考察组成员详细介绍温州两级法院破产案件的审理概况、审理过程、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特别是温州法院面对温州经济出现资金链断裂、企业主纷纷外逃,民间借贷案件急剧增加,法院执行压力十分繁重的实际,两级法院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提出了“与其跑路,不如破产保护”的理念(也称为企业破产的“温州模式”)以及“执转破”工作的一些创新审判做法。据介绍,2013年至2015年期间,温州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54件,审结425件,分别占浙江全省43.79%和53.59%。通过破产审判促成海鹤药业、中城建设集团等一批温州本地龙头企业成功重整,盘活土地1888亩、厂房111.47万平方米,安置企业职工1万多人,清理企业债权债务166.79亿元,化解不良资产80.21亿元。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温州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就地进行了座谈,大家普遍认为:我们这次是以小学生的态度来学习的,南京、温州两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中先进的审判理念、创新的工作措施、丰富的业务知识、敬业的工作态度给予我们极大启发。陈彩喜副院长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商洛中院党组审时度势,未雨绸缪,组织全市两级法院的商事骨干外出学习,必将对今后做好我市两级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他要求:一是参与此次学习的同志,回去之后,要将考察情况向院党组进行汇报,要继续学习消化考察成果,加强与所到法院的联系沟通,切实达到学有所获。二是要结合学习感悟撰写好考察报告,要结合各自实际在破产案件的审查受理、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债权人会议如何高效召开、保证破产财产得到变现、破产审判协同保障及执行移送破产机制等方面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三是要认真审理好已经受理的破产案件,要运用新的破产理念和思维及时审理好已经受理的破产案件,切实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