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经验,提升商洛两级法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制度改革及审判实践经验方面的综合能力,2017年4月下旬,在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涛带领下,商洛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一行八人赴深圳、珠海两级法院就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施情况;庭前会议的落实情况;强化庭审实质化的具体做法;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问题的具体应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情况;命案未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部分处理情况及刑事被害人救助联动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病犯收监执行难问题的应对;非法集资案件审理的法律适用问题等八个方面学习交流经验做法,求取“真经”。
4月24日,考察组到深圳中院考察学习。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志峰一行参与座谈。座谈会上,吕志峰副院长谈到深圳中院案件数量多,仅刑事审判庭一年收案就达2000余件,办案法官仅十余人,法官助理缺口大,涉外、毒品等疑难复杂案件比例高,尤其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多,占全年收案的40%。深圳两级法院从2016年起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机制试点,在人员少,案件量大的现实情况下,以形成一条快速侦查、逮捕、起诉、审判通道,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区分不同案件特点、发挥不同主体作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对适用快审程序的案件推行数字化提审全覆盖,庭审案件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简化判决书格式,全面提升审判效率。检察院建议的速裁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审判。该机制试点以来,全院62%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快审方式审结,25%的案件当庭宣判。考察组还与深圳中院业务骨干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就近年来的工作思路、理念以及亮点进行了交流,分享了彼此的工作经验。会后,考察组参观了该院的刑事审判大楼。
4月25日,考察组赴深圳市莆田区人民法院观摩刘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的庭审,并围绕该院审判流程管理、庭前会议、队伍建设进行了交流学习。
4月26日,考察组奔赴珠海市中院考察学习和交流情况,珠海中院副院长赵东升向考察组介绍了该院人员编制、机构设置,辖区人口,每年案件数量等情况,并着重就非法吸存案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享了自已的看法,提出非法吸存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不能仅靠法院来解决,应由政府牵头,公、检、法三部门联合行动,组成整治非法吸存领导小组来治理这一问题。对于非法吸存案件被害人应在侦查阶段就申报损失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便利,建立网上申报平台,提高效率,以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准确确定罪名。同时还提出鉴于当前审判环境,对于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应慎重决定,对侦查人员出庭的,应在庭前进行培训。赵东升副院长还就如何开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远程视频开庭等审判实务问题详细介绍了经验。座谈会上,珠海中院向考察组赠送了其编写的《刑事审判资料汇编》以及编写的各类制度、信息等材料。会后,考察团参观了该院的法院大事纪展览厅。
4月27日,考察组一行赴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观摩学习,观摩了王某伪造印章罪一案的庭审,进一步了解当地法院庭审中的先进作法,并参观该院文化长廊、未成年人及家事心理工作室等设施。
4月28日,考察组全体人员在驻地召开会议,就近期学习情况开展讨论。会上,宋院长提出四点意见:一、考察组所有成员应认真回顾先进法院的经验作法,发现不足,找准差距,解决难题,突破提升;二、两级法院参与考察的人员应以这次学习为契机,认真思考研究先进经验,形成书面考察报告;三、密切同先进法院同志的联系,多和先进法院同志学习交流,学习其先进的工作理念和创新文化,拓宽视野;四、采取得力措施,建立更多信息、资源交流机制,为我院追赶超越提供经验借鉴。
参会同志均表示此次考察学习,收获丰硕,会认真反思、重新定位,认真思考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审判实际,把好的经验创造性的运用到工作中,扎实推进我市刑事审判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