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4月14日,商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商洛中院的16名同志全部全票通过,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俊同志向他们颁发了任命书。会上,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副院长及12名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在该院副院长宋涛的带领下向宪法宣誓,庄严地向祖国和人民作出郑重承诺。
宪法宣誓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合法性和严肃性,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理解其就职以后所享有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权为民所用。通过宣誓,同志们切实感受到了身负的责任和使命,激发了同志们的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进一步培育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同时,进一步勉励大家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勇于担当,争创一流业绩,严于律己,勤政廉洁,忠于职守,依法履职,主动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