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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田平利副院长一行督察调研商洛两级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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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彭杰? 图/郭露  发布时间:2017-03-10 17:47:48 打印 字号: | |
  • 全市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座谈会
  • 省高院田平利副院长讲话
  • 黄东斌院长主持会议
  • 王金林主任汇报商洛两级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
  • 各县区法院院长汇报司法改革工作情况
  • 市级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3月10日上午,商洛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调研工作座谈会在市中院召开,陕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督导组组长田平利一行5人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商洛市级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员额法官和司改办全体人员,各县区法院院长和司改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金林汇报了商洛两级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各县区法院依次汇报了本单位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领导分别对商洛两级法院司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陕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同志作重要讲话。他指出,首先非常感谢商洛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近年来对商洛两级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商洛两级法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司法改革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司改任务,工作平稳有序,成绩显著,值得肯定。他强调,本次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调研活动,是为了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及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深入了解全省法院司改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扎实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他要求商洛法院,一要在员额法官的管理上敢于大胆放权,处理好放权和监督的关系。积极探索管理监督办法,提供相关保障,行使好办案权,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加强管理。发挥好审管办的作用,在案件管理评查上找到抓手。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加强监督,防止“破窗效应”。要落实院庭长办案数量和质量,不搞形式主义,进一步做好庭审直播。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配备要保持相对稳定。二要对未入额法官做好思想工作,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对个人的考核奖评工作。三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实施“繁简分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好行业协会的作用。四要坚持党委的坚强领导,商洛两级法院工作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更大的支持和配合,力争使商洛两级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表示,商洛法院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距离省高院的要求、距离田院长的要求,都还有一定的差距,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续工作还有很多,任务十分艰巨。商洛两级法院要深刻学习领会田院长讲话精神,紧扣商洛实际,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程,推进审判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两手抓,两不误”,为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发展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在商洛督导调研期间,田平利副院长深入商州区法院,督导组其他成员到山阳县法院、镇安县法院、柞水县法院实地督察调研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县区法院的司改工作汇报。
责任编辑:张琳琳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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