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陕西省监狱管理局监管执法督察员巡视活动在商州监狱举行,商洛中院副院长宋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来自陕西省政协、新闻单位、高等院校的7名执法督察员代表参加巡视活动;《法制日报》、《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记者一同参加活动并全程报道。
为了搞好工作配合,展示我院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情况,当日下午,由我院副院长宋涛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对商州监狱依法提请减刑的三名服刑人员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商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勇及驻监检察官作为审判监督方、商州监狱监狱长刘伟杰及监狱警察作为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出庭。宣布开庭之后,从核实罪犯身份、法庭调查、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建议书、罪犯陈述劳动改造情况、包组管教干警及同监舍罪犯出庭作证、举证质证、法官提问、检察官提问、罪犯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环节程序完备、规范有序。
所有执法督察员旁听了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活动,现场监督审判减刑、假释案件是否做到实体符合法定标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确保案件审理在认定事实、审查证据以及适用法律方面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庭审完毕后,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副处长宋小川主持召开执法督察员座谈会。督察员们畅所欲言,对庭审活动?予了高度评价。执法督察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冯卫国是头一次旁听狱内法庭审理,感触良多:“这里的减刑假释案件法庭审理非常规范,举证质证依法进行,极大的展现了审判公开;专门的审判活动本身对服刑人员也是一次法制教育。”执法督察员、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魏清利指出:“上午选举,下午庭审,最大的感受就是庄严、依法、有序、安全。”执法督察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与证据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魏曙光表示:“督察本身就是敢于担当的表现,以督察促进刑罚执行的进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