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中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通报了省法院阎庆文院长、田平利副院长的讲话要求。随后,黄院长对全市法院当前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妥善处理司法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中院各党组成员要在近期对分管部门和包抓的基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全面了解干警心理动向,处理长期积累或改革引发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针对来信来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回应批评与监督,避免个案发展成舆情案件,引发舆论炒作,从而影响我市司法改革的总体进程。各县(区)法院党组书记要立足各自实际,增强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复杂问题简单化的能力和控制局面的能力,对自己的干警要心中有数,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
二是全力做好员额法官遴选的后续工作。要把政治思想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及时与每名未通过遴选资格审查的审判人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和政策解读,确保改革过程中队伍稳定、人心思齐。要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得擅自发表对司法改革和员额遴选的不当言论,防止影响法院形象或引发媒体炒作。要优化审判资源,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置和工作保障,充分调动未入额审判人员的办案积极性,最大限度盘活用好现有审判力量。
三是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无论何时,执法办案始终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越到年底,执法办案工作越要抓紧;越到司法改革的关键期,这项工作越要抓出成效。中院和各县(区)法院党组要落实好领导包案制度,把包抓法院和分管庭室的审判质效放在手上,从劣势的指标抓、从短板的地方补,解决当量、减少存量、保证质量,确保全年结案率95%以上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不断加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观念和担当精神,在全力推进司法改革的同时,提早谋划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措施能落实。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主动汇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以及司法改革的总体进度、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和实际效果,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赢得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