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商洛中院七条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办案工作推进会精神
分享到:
作者:林小平 宁启波  发布时间:2016-10-17 15:22:40 打印 字号: | |

    在10月12日上午全省法院办案工作推进会后,商洛中院于10月14日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认真传达学习了阎庆文院长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通报了当前全市两级法院执法办案情况,分析了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并结合实际,提出7条具体措施加强执法办案、提高审判质效。

    倒排工期夯实责任。市中院根据近三年收案情况分别测算出两级法院预计增量,并结合现有存量确定了两级法院的月结案目标,同时要求将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业务庭和法官个人,层层分解任务,夯实办案责任。

    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将新招录24名书记员及20名法警全部分配至一线办案部门辅助审判执行工作,将综合管理部门的法官分别编入业务庭,承办相应办案任务。要求尚未开展招录工作的基层法院要加快招录进度,尽快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

    动态调控审判资源。抽调办案压力较小的业务庭法官协助办案压力较大的业务庭办案。要求全市法院要以各庭法官人均结案数和庭人均结案数为参数,对各庭的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数额适时调整,解决法官之间“闲忙不均”的问题。

    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市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将院庭长办案情况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纳入工作考核,对于未完成年度办案任务的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中院业务庭庭长、副庭长,取消其本人及所在法院、部门的当年评优资格。

    加大督导问责力度。中院党组成员分别包抓7个基层法院的办案工作,抽调审管办、监察室人员和包抓领导组成督导工作组,随时深入基层法院督导工作,对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结案情况及时排名通报。对于结案进度滞后的基层法院和中院业务部门,中院党组将对院长和庭长进行约谈,责令说明情况。

    严格审限监督管理。将所有已结案件的审判效率分为高效、中效、低效、超审限四个层次,对无正当理由超审限的部门和法官,以违法审判论处,由本院纪检组、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业务庭所结案件的审限层次进行通报,并将审限通报结果纳入本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进行评估,作为质效考核得分指标之一。

    借力司法改革成果。深入探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力推进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等便捷程序,推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办”;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实现关口前移,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有效化解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不断强化诉调对接机制,追求长远效果,着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审判执行工作减压减负。

责任编辑:张琳琳
辖区法院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