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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十一名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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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向锋  发布时间:2016-05-06 09:21:06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市人大常委会何铁虎主任颁发任命书
  • 何主任和任命人员合影
  • 庄严宣誓
  • 黄东斌院长领誓
  • 黄院长和任命人员合影
  “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5月5日,新任命的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11名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在该院院长黄东斌的带领下,排成队列,穿着法袍,铿锵有力的向祖国和人民做出庄严承诺。

  为增强宪法意识,激励和教育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5月5日,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东斌同志提请会议任命,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余高奇等11名人员。会上,商洛中院向各位委员介绍了11名同志的基本情况。经过讨论表决,11名同志全部高票通过,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何铁虎主任向他们颁发了任命书。随后,商洛中院黄东斌院长带领大家面对宪法庄严宣誓,让大家切实感受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使命感,忠于职守,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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