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镇安法院与县纪委、检察院创新警示教育载体,联手开展“旁听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为广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
3月9日,镇安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韦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全县林业、税务、民政等县直部门和永乐、云盖寺、回龙三个镇办及下辖部分村,共计2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该案庭审,现场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在任永乐街道办统计干部期间,沉迷赌博,欠下大量赌债,其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起先后挪用预收的移民搬迁款合计人民币12万元用于偿还赌债,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就韦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的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与被告韦某进行了法庭辩论。在最后的陈述阶段,犯罪嫌疑人韦某就自己挪用公款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以己为戒,警示广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
庭审结束后,县纪委副书记汪思武、县法院副院长郑自田、检察院纪检组长张强为旁听庭审的党员干部们现场进行了主题为“加强作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讲座。活动结束后,在座的党员干部感触颇深,纷纷表示,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形式直观、感染力强、教育意义深刻,自己亲身感受到了法庭特有的庄严和肃穆,听到了违法犯罪人员沉痛的忏悔,增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知识和思想意识,使自己受到了一次震撼心灵的警示教育。
据悉,近年来镇安县法院与县纪委、县检察院不断加强协调机制、丰富活动载体、强化警示教育,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