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高级法院发布的[2016]第1期审判管理通报中,商洛市两级法院2015年共有8567份裁判文书在网络上公开,公开率为114.18%,位列全省第一。
2015年,商洛市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列为审判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力推进该项工作。市中院审管办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制定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的规定》,对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基层法院和业务庭室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一切符合公开条件的文书都上网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了推进公开工作,审管办还建立了考核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基层法院、各部门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台账,通过对比结案数和文书上网数,发现未上网的情况,督促相关基层院和庭室及时改进。各基层法院和业务庭室积极落实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将文书上网作为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为了提高网上裁判文书的质量,建立了分级负责、层层审批的工作机制,由办案法官对裁判文书质量直接负责,庭长审核,主管院长把关,确保裁判文书不“带病”上网。经过全市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工作得到极大发展,上网率不断上升,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地推进了司法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