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17日在商州召开。2 月18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东斌在本次会议上,代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并提请代表审议。
黄东斌院长首先回顾了商洛中院2015年十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服务平安商洛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社会稳定。二是着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着力解决行政争议,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实现胜诉权益,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是着力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打击违法闹访行为。六是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七是着力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八是着力推进司法改革,试点集中管辖,积极探索破解审判权运行机制问题。九是着力加强机关党建,聚焦“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始终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干警。十是着力办好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对2016年的工作,黄东斌院长提出,要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促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三是落实惠民措施,增强便民利民实效。四是坚持严格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官廉洁、正规、专业、职业化水平。六是增强人大意识,积极改进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