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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中院副院长方学民到山阳法院调研指导商事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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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传宏 张烨  发布时间:2016-01-19 09:59:00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月7日,市中院副院长方学民带领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林小平等一行四人到山阳法院调研指导商事审判工作,山阳法院代院长支社旗、分管商事审判副院长李绍华、审监庭庭长徐启顺及民二庭全体干警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中院民二庭庭长林小平就2015年度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和山阳法院近三年商事审判案件质量进行了总结通报,并就山阳法院2015年度所发改的6件商事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释明了发改的原因;山阳法院民二庭法官就所办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法律适用问题等向方院长及林庭长作了请示,方院长及林庭长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座谈中,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王礼武还结合自身审判经验,谈了对商事案件审理的四点体会:一是审理思路要清,二是法律关系要明,三是证据认定要实,四是裁判论理要细。山阳法院副院长李绍华对2015年度山阳法院商事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今后努力方向。

  市中院方学民副院长就如何做好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加强上下级交流沟通,增进理解;二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三要加强证据认定,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四要注重工作细节,增强工作责任心;五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自我保护;六要强化政治思维,引领价值导向。

  最后,山阳法院代院长支社旗对市中院方院长一行带案指导表示感谢,对林庭长就山阳法院6个发改案件的深刻点评表示心服口服,他要求山阳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要以方院长这次调研、带案指导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认真反思,避免同类错误发生,努力提高商事审判质量,同时,就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积极争取外出学习培训机会,拓宽工作思路;二是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减少错误;三是要加强判前的请示、判后的答疑及诉讼中的沟通交流。

  市中院这次带案指导交流,对提高商事审判质量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山阳法院的商事审判法官表示在今后的商事审判中,要加强学习,提高司法能力,严把案件质量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办好每一起商事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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