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由商洛市检察院筹办的第四次 “联席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市中院副院长宋涛及审监庭全体干警、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朝霞及民行处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检察院王绪禄专委通报了第三次联席会议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随后市中院宋涛副院长作了讲话:一是近几年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情况;二是工作中的三方面体会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今后工作三方面的设想。入会的同志们也从各自的工作角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交流。最后,市检察院毛朝霞副检察长作了总结讲话:一是总结了本次会议的特点;二是提出了工作要求和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三是法、检两院工作部门要尽快出台第四次“联席会议”纪要。
市法院、市检察院为了解决民事行政案件多头申诉、多头审查以及终审不终等问题,按照新民事、行政诉讼法确立的“法院救济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申请再审路线图,自2012年开始法、检两院每年就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及相关议题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讨交流、达成共识,每年轮流筹办并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已连续三年形成了三次会议纪要,为商洛市法、检两院的民事行政审判及其法律监督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搭建了平台,增进了相互理解,形成了工作合力,实现了司法的良性互动及优势互补。法、检两院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在我省都是起步比较早的,2015年11月,山东菏泽中院专门来我院考察学习“联席会议”制度,他们对商洛法、检两院的“联席会议”制度给予了很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