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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两级法院多个集体和个人司法宣传工作获省法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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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宣瑜  发布时间:2015-12-14 11:45: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对2015年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和新媒体应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院长开庭办案月”表现突出的院长、副院长予以通报表彰,商洛两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获得肯定,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在新闻宣传和新媒体应用工作评选中,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十佳官方网站荣誉,商南县人民法院获十佳官方微博荣誉;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为患白血病法官徐晓峰献爱心系列宣传报道”、洛南县人民法院“法制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获新闻宣传优秀成果奖;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刘佩华、侯向锋、卢宣瑜,商南县人民法院李胜利、山阳县人民法院韩肇忠、洛南县人民院严丹、周梦琳获新媒体推广应用先进个人奖励。

  在“院长开庭办案月”庭审微博视频直播活动中,山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支社旗、商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雷宏伟、洛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闵西尧、柞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晓阳率先垂范,担任审判长,以庭审视频直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以服务大局、敢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展示了司法公开、践行核心价值观和庭审规范化的成果,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因表现突出,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彰。

  我市两级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积极探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共建良好的法治秩序、共享和谐发展成果中有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为幸福商洛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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