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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全程网络直播代院长支社旗开庭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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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佑成 陈丹平  发布时间:2015-11-20 16:07:01 打印 字号: | |
  11月20日,山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支社旗同志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袁某超盗窃一案,并在山阳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和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开启全程视频直播与互动。

  上午9点30分庭审所有准备工作就绪,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由支院长担任审判长,以及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开始审理袁某超盗窃一案。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生民等到庭支持公诉,陕西书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开庭审理中,支院长积极发挥审判长职责,保障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庭审内容重点突出,被告人诉讼权利充分行使,在其做了最后陈述后,支院长语重心长地说:“被告人你今年才年满24周岁,本有着美好的前途,日渐老去的父母需要你的照顾,但因你的犯罪行为,给你及你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希望你能认真悔过并对你的未来有一些思索,好好的反省,争取早点回归社会与家庭,用男人的肩膀担起家庭的重担,对的起你父母的养育之恩。” 支院长以法释理、寓教于庭审、语重深长的话语,深深地触动了被告人的心灵,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服法。经过合议庭休庭合议,本案当庭宣判:(一)判处被告人袁某超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二)责令袁某退赔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1839元。被告人袁某超当庭表示不上诉。

  今年以来,山阳法院为化解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案件不断攀升的压力,全面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该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400余件,充分展示了院庭长驾驭庭审能力、认定事实能力和裁判能力,同时激发了广大法官干警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热情。

  据悉,此案是商洛法院系统第一起院长办案庭审微博视频直播案件。
责任编辑:侯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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