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商洛中院举行“三严三实”教育“严以用权”专题第二次集中研讨。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副县级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黄东斌院长首先了解了各业务庭案件审理情况,对全年办案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安排布置,各部门负责人在会上均郑重承诺,要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随后14名部门负责人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一主题,从不同角度结合工作实际,讨论了“严以用权”的基本内涵,大家在会议上深刻剖析了“用权不严”、“用权不实”的突出表现和其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谈了自己的体会及措施。通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严以用权,就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坚持司法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慎独慎微,坚持公正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以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黄东斌院长强调, “严以用权”首先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制度、法律约束自己,行使职责,每一名法官干部都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法律;其次,“严以用权”要有担当意识,领导干部要有责任感、使命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履行好法官的使命;第三,“严以用权”要做到廉洁奉公,公私分明。谨记“公生明、廉生威”,每一名法官干部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心中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