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商洛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学习贯彻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胡润泽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
商洛中院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副县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会上,商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东斌传达了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本次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是在奋力收官“十二五”、精心谋划“十三五”、加快建设幸福商洛、法治商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了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群团工作,为加快商洛发展凝聚了强大正能量。
紧接着,黄东斌院长领学了市委胡润泽书记的重要讲话。胡书记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做好党的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深刻领会群团工作的光荣历史和传统,二是深刻领会群团工作的基本内涵和要求,三是深刻领会群团工作的政治原则和道路。要立足实际、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全市群团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坚定不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定不移引领风尚促进和谐,三是坚定不移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四是坚定不移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五是坚定不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全面开创全市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党的领导,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三是营造良好氛围。
黄东斌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胡润泽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做好以下三点,相关文件将在近期下发各县(区)法院:一是全市法院要迅速将本次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法官干警,认真组织学习胡书记重要讲话;二是全市法院要健全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由专人或兼职担任;三是全市法院群团组织要在院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积极、规范开展工作,坚持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